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专题宣讲
2020-09-22
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县党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部署安排,确保机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有序推进,2019年8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专题宣讲,并传达学习了《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第四次集中学习暨文山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现场推进会议精神、2019年6月15日文山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州级互观互检总结会议精神。
宣讲会上,县人大民侨委副主任委员刘海琼同志就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重大意义、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化进程、全国民族自治地方的建制情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通过宣讲,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干部职工对民族政策法规的了解,深化了全体干部职工民族团结进步意识,提升了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团结、大友爱、大发展的民族和谐氛围。干部职工纷纷表示,在下步工作中,一是将进一步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充分运用和熟悉掌握法规条款,着力提升民族法律意识;二是将进一步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工作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职责,采取多种监督方式方法,确保民族法规在各族人民群众中落实生效;三是将进一步推进机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以身作则,带头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充分融合全体职工工作力量,着力开展创建事务。